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关于印发《南谯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0-11-30 16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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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各镇、街道,滁州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,南谯经济开发区,区直各单位:

    为强化和规范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,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,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取得实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》、《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皖发〔2019〕11号)、《中共南谯区委 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》(南发〔2019〕23号)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

    财预[2020]64号南谯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.doc2020年11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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